信阳主任律师陈晓刚
手 机:13937608015(微信同号)
微 信: 13937608015(微信同号)
律 所:信阳律师事务所 (国银信阳所)
地 址:地址信阳市鸡公山大街维也纳酒店4层浉河区法律援助中心隔壁(浉河区人民法院南800米律师)
时间:2024-05-21 14:52:24
一、逃税罪
1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逃税数额较大(≥10万元<50万元),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 | |
2 |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逃税数额巨大(≥50万元),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 |
二、抗税罪
1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
2 |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
三、逃避追缴欠税罪
1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
欠缴税款数额:≥1万元<10万元 | |
2 |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
欠缴税款数额:≥10万元 |
四、骗取出口退税罪
1 |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
2 | 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
骗税数额巨大:≥50万元<500万元 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1)2年内实施虚假申报出口退税行为3次以上,且骗取国家税款30万元以上的; (2)5年内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3)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并且在提起公诉前无法追回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
3 |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
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50万元 | |
2 |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
3 |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六、虚开发票罪
1 | 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2 | 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七、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
2 |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
3 |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八、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
2 |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
3 |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九、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 |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
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
2 |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
3 | 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十一、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1 | 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 |
2 | 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
十二、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
2 |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
3 | 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十三、非法出售发票罪
1 | 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 |
2 | 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
十四、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1 | 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2 | 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十五、单位犯罪
单位实施涉税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上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