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律师事务所 (国银信阳所):13937608015(微信同号)

法律随笔

时间:2023-06-27 02:24:46

律贴士 | 官方发布身份证正确复印方法,一定要看,否则可能倾家荡产!

国银新媒体 国银律师 2023-06-25 17:03 发表于河南

图片

来源:公安部、央视新闻

编辑:国银新媒体

《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明确要求国家机关不得擅自复印扫描和扣押公民身份证。

身份证复印件怎么标注最安全?

 

图片图片

图片图片

 

 

 
 
 

相关案例:

案例一

 

莫名背债20万,原因竟是身份证复印件出事了!

 

孙先生是江苏一家私企的员工,2016年在和爱人一起贷款购买新房,可是,在办理贷款手续的过程中,他却被银行方面告知,由于近三年时间里,其个人信用档案上出现了多次不良记录,其贷款申请已经遭到了总行驳回。

 

听到这话,孙先生是困惑不已,这几年自己没有找别人借过钱,也没有办理过什么信用卡,怎么就会出现不良信用记录呢?为了一探究竟,孙先生随后请银行工作人员帮忙查询了相关信息,这不查不要紧,一查,还真吓了一大跳。

 

原来,孙先生的名下竟然同时登记有四张信用卡,而且每张卡都出现了几万元的现金透支及逾期还款记录。根据办卡信息显示,这四张信用卡都是一名陈姓男子拿着孙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的。怀疑自己身份信息遭人盗用,孙先生立即报了警。

 

原来母亲曾用其身份证领免费洗衣粉!

 

原来,当时为了获取免费洗衣粉,她将儿子儿媳、老伴及自己的身份证都曾交给过不法分子,由于涉案金额较大,警方已经立案侦查。

 

                       案例二

 

2016年,某地公安局接到了一女士的报案,称自己的别墅在毫无知情的情况下被卖了!而问题就出在那一张小小的身份证复印件上。

 

在警方调查后发现,这位女士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中介后,中介又用她的复印件伪造了正本把房给骗了。

 

案例三

 

2011年,浙江的周先生发现自己莫名“被办卡”欠账近5万。原来三年前他曾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初中同学邵某,用来进行股票开户。没想到的是,老同学竟然拿着周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多家银行办理了6张信用卡,3年时间里透支了本金和利息近5万元。

  

标注一下很简单,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有很多人知道但是却不在乎,最终导致出现严重的后果。

 

所以,如果你看到了,学到了,请一定要转发给身边亲近的人,千万不能让家人因为身份证而遭受财产损失。

 

图片
 
图片

 

图片
 

关于身份证的扣押与冒用

↓下面这些问题 你也应该知道↓

 
 

 

身份证复印件安全使用攻略

 

 
 

国家机关可以擅自复印和扣留身份证吗?

 

根据《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要求:

1.国家机关或有关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不得扣留或者扣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2.在履职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场核查居民身份证的人、证一致性,不得擅自记录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

 

公安机关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押居民身份证?

 

我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

1.公民因出国户口注销,公民死亡,应将身份证上交给公安部门。

2.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有效期满、姓名变更或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身份证登记项目错误,应换发新证,必须交回原证。

3.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根据案情需要,可以暂扣其身份证。

 

企业和个人可以扣押员工身份证吗?

 

根据《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

1.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财物。违反规定,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2.个人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冒用他人身份证,将如何处罚?

 

《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要求:

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人员“黑名单”制度,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个人,要列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库,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必要限制,推动落实联合惩罚机制。

 
 
 

附:

 

公安部  中央综治办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 

 

居民身份证是我国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为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核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公民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二、公民应当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
三、公民应当增强居民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防止丢失、被盗。
四、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民可积极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五、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居民身份证核查义务,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不依法履行核查义务致使公民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公民应当自觉配合居民身份证核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当场核查居民身份证的人、证一致性,不得擅自记录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
七、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公民应当坚决抵制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或者扣押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八、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单位内部建立的公民个人信息存储系统,要严格设定查询权限,严格控制知悉范围;要强化技术防护措施,严防信息泄露或者被窃取。
九、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人员“黑名单”制度,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个人,要列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库,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必要限制,推动落实联合惩戒机制。
十、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检举伪造、变造、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泄露、窃取、买卖、冒用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图片

联系我们

图片

国银 · 郑州总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国泰财富中心24层

联系电话:0371-65363505  

品牌加盟:15637113920

律师加盟:13526522743

图片

国银 · 许昌分所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中奥鑫天A座4楼东

联系电话:0374-3335556、13849863788

图片

国银 · 安阳分所

地址:安阳中华路万达中心13A(14层)

联系电话:0372-5968686、15537213335  

图片

国银 · 信阳分所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鸡公山大街商桥电商产业园4层

联系电话:13937608015、17613126306

图片

国银 · 焦作分所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与普济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电话:0391-3388168、15838993873

图片

国银 · 上街分所

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新安东路60号院1幢1层43号

联系电话:13700850164   

图片

国银 · 南阳分所

地址:南阳市建业凯旋广场20号楼1208   

联系电话:13937768805 15036295111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